征收行政复议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环节。

首先是申请环节。申请人要在知道征收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申请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行政复议申请书,要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以及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例如征收公告、补偿决定等文件。

接着是受理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决定受理;若不符合,会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如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行政复议机构会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然后进入审理流程。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被申请人要在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最后是决定环节。行政复议机关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征收行政复议的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