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理取保的流程通常包括申请、审查、执行三个主要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相关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若同意则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执行取保候审。
一、申请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应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即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需要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在申请书中就要附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明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二、审查阶段
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办案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一般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三、执行阶段
如果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申请,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于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保证人需要履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等义务。而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负责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督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