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业主可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当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是较为温和且常见的方式。业主可以通过书面函件或者直接面谈的形式,向开发商了解逾期交房的原因,并明确表达自己希望开发商尽快交房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诉求。通常合同中会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业主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书面函件等,以备后续可能的维权使用。
如果与开发商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比如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政府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监管职责。业主可以向其反映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请求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主管部门有权对开发商进行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促使开发商尽快解决问题。
若投诉也未能有效解决问题,业主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程序简便、效率较高的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开发商必须执行。
最后,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业主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通知等,以证明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以及自己的损失情况。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如果开发商仍然拒不执行判决,业主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