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商铺转让费在一定情况下能退还。若受让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转让费,由于转让方隐瞒商铺是违建的重要事实,受让方有权要求退还转让费。若受让方知晓是违建仍进行转让交易,可能需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转让费不一定能全额退还。

从法律层面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转让方明知商铺为违建却未如实告知受让方时,这种行为构成欺诈。受让方在得知真相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一旦转让合同被撤销,转让行为自始无效,转让方应当返还受让方支付的转让费。例如,甲将一处违建商铺转让给乙,乙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支付了转让费,之后乙发现该商铺是违建,乙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转让合同并退还转让费。

然而,如果受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已经知道该商铺是违建,但仍然选择受让,那么情况就会有所不同。此时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双方需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相应的损失。比如双方对转让费退还比例进行协商,可能受让方无法收回全部转让费。

另外,若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即使商铺是违建,转让费也不予退还的条款,该条款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因为违建商铺本身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其转让行为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在实际操作中,受让方若要主张退还转让费,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让合同、支付凭证、证明商铺为违建的文件等。通过与转让方协商解决是较为便捷的方式,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违建商铺转让费能不能退还(0)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