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如果是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所以,一般情况下无期徒刑的假释条件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不过,对于假释还有特殊的限制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也就是说,因这些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即便实际执行超过了十三年,也不能获得假释。

此外,在判断是否可以假释时,除了考虑执行刑期外,还要综合评估犯罪分子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比如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包括是否积极参加劳动改造、是否遵守监规纪律等。同时,在决定假释时,还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是非常谨慎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无期徒刑假释到底十三年还是十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