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工程未结算案件时,会先审查合同约定,依据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和结算方式。若合同有明确约定,按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会结合实际施工情况、相关证据进行判断,可能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最后根据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在工程未结算的案件中,法院审理的首要步骤是对合同进行审查。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其中通常会包含工程价款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结算条件等关键内容。如果合同对结算方式有明确且具体的约定,法院一般会依照该约定来处理案件。例如,合同约定按照固定总价结算,只要工程已按合同要求完成,没有出现重大变更,那么就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进行结算。

然而,实际情况中很多合同可能对结算方式约定不明确,或者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变更,导致结算无法顺利进行。此时,法院会结合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判断。这包括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如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会议纪要、施工日志等。这些文件能够反映工程的实际进展、变更情况以及双方对工程的具体要求,对于确定工程价款具有重要意义。

当双方对工程价款存在较大争议,且无法通过现有证据确定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会依据相关的计价规范、市场行情以及实际施工情况等因素,对工程价款进行评估和计算。法院会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重要参考来确定工程价款。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会审查双方的履行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如果一方存在违约,如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等,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后,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以解决工程未结算的纠纷。

工程未结算法院如何审理案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