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后的流程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主要阶段,最后根据判决结果执行刑罚或作其他处理。

刑事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标志,立案后将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案件处理。

侦查阶段:此阶段由公安机关或其他具有侦查权的机关主导。侦查机关会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如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鉴定等,全面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查明犯罪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侦查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等。检察院还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审判过程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等环节。在审判过程中,控辩双方会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有罪判决或无罪判决。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将进入执行阶段。如果是有罪判决,根据刑罚的不同种类,由相应的执行机关执行,如监狱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拘役等。如果是无罪判决,应当立即释放被告人。此外,在执行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减刑、假释等程序。

刑事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