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逃匿的判刑,依据犯罪金额和犯罪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进行量刑。一般分为三个量刑档次,分别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逃匿情节会影响量刑时的考量,通常会加重处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诈骗罪逃匿这种情况,逃匿本身被视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表现之一,也反映出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的主观故意。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金额、造成的损失、犯罪手段等因素。一般来说,逃匿情节会导致量刑时在相应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例如,原本可能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档的,如果存在逃匿情节,可能会判处接近三年的刑期,甚至可能在符合条件时适用三年以上的量刑档。而且,犯罪嫌疑人逃匿会增加司法机关的侦查和追逃成本,也会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所以在量刑上会体现出对这种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