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执行机关应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至此取保候审结束。

取保候审的期限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这十二个月是总的期限,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公检法机关都可以分别决定取保候审,各自的期限最长也是十二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依然可以重新决定取保候审,并且重新计算十二个月的期限。

期限届满的程序当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时,执行机关也就是公安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在接到通知后,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如果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并且在期限届满前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在收到决定机关的通知后,要立即执行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同时,执行机关还需要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影响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被解除的,意味着被取保候审人在这一阶段暂时不再受到取保候审措施的限制。但这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终结,如果案件仍在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过程中,后续的法律程序还会继续进行。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被变更强制措施,如被逮捕等情况。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是多久结束(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