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撞上左转弯车头,一般左转弯车辆责任大,但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通常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不过若直行车辆存在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也可能承担同等或主要责任。
在交通规则中,有“转弯让直行”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同时,转弯车辆要在不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进行转弯。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左转弯车辆没有按照规定让行直行车辆,导致被直行车辆撞上左转弯车头,左转弯车辆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
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如果直行车辆存在违法行为,那么责任划分就会有所不同。例如,直行车辆在通过路口时超速行驶。超速会使车辆的制动距离增加,反应时间缩短,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经检测,直行车辆的行驶速度超过了该路段的限速标准,那么直行车辆的驾驶员就存在过错,可能需要承担同等责任甚至主要责任。
又比如,直行车辆闯红灯。红灯亮起时,直行车辆本应停车等待,但却继续行驶通过路口,这种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在这种情况下,直行车辆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在发生此类事故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多方面的证据来综合判断事故责任。最终的责任划分应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