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归女方,家产的归属并不直接取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家产一般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首先要明确家产的范围和性质。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确定财产的归属。

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虽然孩子归女方抚养,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方必然能获得全部或大部分家产。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因为孩子归女方抚养,女方在照顾孩子方面可能会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所以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考虑这一因素,给予女方一定的倾斜。例如,可能会在房产分配上,考虑到女方和孩子的居住需求,将房屋所有权判给女方,由女方给予男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如果男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女方作为无过错方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也会更有利于女方。

离婚孩子归女方家产归谁(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