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与工伤在概念、赔偿主体、适用法律、责任划分、赔偿标准等方面存在区别。
概念不同。人身损害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它涵盖的范围广泛,可能发生在各种场合,如交通事故、公共场所侵权等。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赔偿主体不同。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可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比如在交通事故中,责任主体可能是肇事司机;在公共场所因设施缺陷导致的损害,责任主体可能是场所的管理方。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一般是用人单位,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适用法律不同。人身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工伤认定和赔偿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责任划分不同。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一般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例如,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而在工伤中,除了职工因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伤亡的,通常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不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数额根据具体的损失和过错程度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由法律明确规定,并且与劳动者的工资、伤残等级等因素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