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没交被起诉,应积极应对。是否要交滞纳金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合法,可能需交;若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合法,则无需交。
当面临物业费没交被起诉的情况,首先要重视起来,积极应对诉讼。不能选择逃避,否则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这可能会使自身处于更不利的地位。
接到法院传票后,要仔细查看诉讼状的内容,了解物业公司的诉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然后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证据,像小区卫生状况差、安保措施不到位、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等方面的照片、视频、书面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在法庭上作为反驳物业公司的有力依据。
关于是否要交滞纳金,关键在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需要支付滞纳金,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法律上是有可能被支持的。例如,合同约定业主每逾期一日需按未交物业费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且该比例在合理范围内,这种情况下,业主可能需要承担滞纳金。
然而,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关于滞纳金的约定,那么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滞纳金就没有合同依据,业主可以拒绝支付。另外,即使合同中有约定,但如果该约定明显不合理,比如滞纳金的比例过高,远远超过了实际损失,业主也可以向法院请求适当减少。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定是否支持滞纳金以及确定合理的金额。
在整个过程中,业主也可以尝试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通过沟通,向物业公司说明未交物业费的原因,如对服务质量不满意等。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比如物业公司同意减免部分滞纳金或改进服务质量,业主按时补交物业费,这样既能解决纠纷,又能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