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时离婚证掉了也无需过于担心,可通过补办或开具证明的方式来解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去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该证明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

再婚的过程中,离婚证是证明前一段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重要凭证。然而,当离婚证不慎丢失时,有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是补办离婚证。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要补办离婚证,需要准备相关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然后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档案进行查询核实。一旦确认情况属实,就会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补发的离婚证与原来的离婚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能够证明当事人当前的婚姻状态。

如果不想补办离婚证,也可以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其婚姻登记档案为其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份证明同样能够证实当事人曾经的离婚情况,在再婚登记时,它与离婚证起到相同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在办理相关事宜之前,最好先通过电话或者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咨询,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再婚登记。

再婚时离婚证掉了怎么办(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