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主要包含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航空意外险、高危职业意外险等险种。

综合意外险是最为常见的意外险种,它提供较为全面的意外保障。保障范围涵盖了日常生活中可能遭遇的各种意外事故,如摔倒、碰撞、动物咬伤等。一般来说,综合意外险会保障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等方面。意外身故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则是根据伤残等级,按一定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意外医疗用于报销因意外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等。

交通意外险主要针对在交通出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它可以保障多种交通工具,如汽车、火车、轮船、地铁等。交通意外险的保障期限较为灵活,有短期的按次投保,比如乘坐某次航班、某次火车时购买;也有长期的年度保险,在一年内乘坐相应交通工具发生意外都能获得保障。

旅游意外险是为满足人们旅游需求而设计的险种。它不仅包含了意外身故、伤残和医疗保障,还可能有其他特色保障,如行李丢失、航班延误、紧急救援等。旅游意外险根据旅游的目的地和方式不同,又可分为国内旅游意外险和境外旅游意外险。境外旅游意外险还会考虑到国外医疗费用高、语言沟通障碍等问题,提供更贴心的保障服务。

航空意外险是专门针对乘坐飞机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提供保障。通常在购买机票时可以选择是否购买,保障期限一般从登机到下机的整个飞行过程。虽然飞行事故发生的概率较低,但一旦发生往往后果严重,航空意外险可以为乘客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高危职业意外险是为从事高危职业的人群量身定制的。像消防员、建筑工人、矿工等职业,工作环境危险,发生意外的概率相对较高。普通意外险可能会对这些高危职业进行限制或拒保,而高危职业意外险则可以为他们提供合适的保障。

意外险包含哪些意外险种(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