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后,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起诉的被告。一般可以以其遗产继承人、保证人、遗产管理人等为被告。

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确定起诉被告需依据具体情形。

债务人遗产且存在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所以可以将遗产继承人列为被告。例如,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后不幸去世,甲留下了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由其子女丙和丁继承,此时乙可以将丙和丁列为被告,要求他们在继承房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10万元借款。

如果债务存在保证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但在债务人死亡等特定情形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比如,甲向乙借款,丙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甲死亡后,乙可以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若遗产设有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因此可以将遗产管理人列为被告。遗产管理人可能是由继承人推选出来的,也可能是由法院指定的。例如,在一些复杂的遗产继承案件中,法院会指定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机构作为遗产管理人,债权人就可以起诉该遗产管理人来主张债权。

另外,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死亡后,可以将其配偶列为被告。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该方死亡,其配偶仍有义务偿还。

总之,债务人死亡后确定起诉被告要综合考虑债务性质、是否有保证人、遗产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债务人死亡以谁为被告起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