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现法定情形、遵循法定形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是合同变更最为常见的情形。合同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当双方都同意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者调整时,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就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原本约定的交货时间是3个月后,但由于卖方生产进度加快,双方协商一致将交货时间提前到1个月后,这种协商一致的变更具有法律效力。

出现法定情形时也可以变更合同。比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此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同样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变更合同需要遵循法定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可能会影响合同变更的效力。例如,涉及不动产的合同变更,可能需要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最后,合同变更还需要有明确的变更内容。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变更合同时,应当对变更的具体条款、内容等作出清晰、明确的约定,避免产生歧义。

变更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内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