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程序包括申请、审核、执行等环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提出申请,相关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执行。

一、申请阶段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一般需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可能就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在申请书中就应详细说明病情以及相关的诊断证明等情况。

二、审核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所提供的保证方式是否可靠等。一般情况下,相关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取保候审,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例如,对于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通常就不会同意取保候审申请。

三、执行阶段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决定机关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取保候审程序(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