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条件,可办理取保候审。其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审核、执行。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下情形可以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对于这类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里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以及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因素来判断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

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于这类特殊人群,在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允许取保候审。

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时间较长,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此时可以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手续流程

1. 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应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

2. 审核: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所提供的保证方式是否可靠等。经审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什么条件可以办取保候审手续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