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中,医药费一般由实施伤害行为的侵权人承担。赔偿范围包括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支付方式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在故意伤害罪的情形下,关于医药费的支付问题,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人是医药费的主要承担者。
对于医药费的赔偿范围,它涵盖了受害者因受伤而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比如挂号费,这是就医时必须支付的基本费用;检查费,像X光、CT等各种检查项目的花费;治疗费,包括打针、吃药、手术等治疗手段的费用;还有后续可能需要的康复费用等。
在支付方式上,通常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可以就医药费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例如,侵权人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部医药费,这样可以快速解决费用问题,让受害者能够及时获得治疗资金。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期支付,但分期支付需要明确每期的支付时间和金额,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如果双方无法就医药费的支付达成协商一致,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受害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医药费等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受害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以证明自己因伤害所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侵权人不履行支付义务,受害者还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