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轻伤且对方不赔钱,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还可积极与对方协商,同时配合公检法机关处理案件,借助刑事处罚威慑促使对方赔偿。
当遭遇被打致轻伤而对方不赔钱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维护自身权益。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因为致人轻伤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这属于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意味着在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因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如果不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等,以证明自己因被打所遭受的损失。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积极与对方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协商也是很有必要的。有时候对方不赔钱可能是存在误解或者经济上有困难。通过协商,可以了解对方的想法,尝试达成赔偿协议。可以在第三方,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这样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另外,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公检法机关的工作。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刑事处罚的威慑力也可能促使对方主动赔偿。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如果对方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