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企业一般在股东或发起人、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经营场所等方面有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具体要求会有所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要求: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章程中应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事项。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比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此外,还需要有公司住所,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同样要有公司住所。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要求: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该出资没有最低限额要求。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必要的从业人员。

合伙企业注册要求: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书面合伙协议,协议中应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等事项。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注册企业有哪些要求(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