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中欠钱还不起,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延期偿还或减免债务;若被起诉到法院且有生效判决,债务人应按判决履行,若仍不履行,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可能面临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
在民事纠纷里,当债务人面临欠钱还不起的情况时,有多种解决途径。债务人可以主动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这是一种较为友好且可行的方式,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说明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尝试争取达成一致,比如协商分期偿还债务,根据自身的收入情况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按一定的期限和金额逐步偿还欠款;也可以请求延期偿还,给予自己更多的时间来筹集资金;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债权人愿意,还可能减免部分债务。
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协商方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法院受理并作出判决,债务人就需要严格按照判决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仍未还款,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时,会采取多种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这意味着债务人银行账户里的资金可能会被冻结并用于偿还债务;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像房屋、车辆等财产可能会被依法处置来偿债。
此外,若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同时,债务人还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这会对其个人信用产生严重影响,在出行、高消费、贷款、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所以,当遇到欠钱还不起的情况,债务人应积极面对,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解决,避免陷入更不利的法律境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