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媳妇起诉离婚法院开庭不去,可能会产生缺席判决等结果,若被告是必须到庭的,法院可能会拘传。若原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证据不足,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被媳妇起诉后开庭不去,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依然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对于是否判决离婚,这取决于原告提供的证据。如果原告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法院有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并且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由于被告未出庭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可能会使自身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例如在财产分割时,被告无法对某些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提出合理的主张,法院可能会根据原告的主张和现有证据进行裁决。
然而,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是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也就是说,在特定情况下,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手段让被告出庭参加诉讼。所以,当面临被起诉离婚的情况时,被告应积极应对,按时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