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决定起诉后,到法院开庭审理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一般刑事案件从检察院移送到法院后,法院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决定起诉后,首先要将案件移送至法院,法院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送的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不符合,可能会要求检察院补充材料等。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而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对于普通程序的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期限。一般情况下,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此外,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一些法定情形,如需要补充侦查等,审理期限也会相应地延长。总之,检察院决定起诉后到开庭审理的时间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适用程序等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检察院决定起诉后多久开庭审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