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孩子上学既不完全以户口为准,也不完全以房子为准,通常是依据“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不同的入学类型和情况会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

在天津,“房户一致”是入学的理想状态和优先条件。如果孩子和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的房产地址一致,即户口本上的地址和房产证上的地址相同,这种情况下孩子在入学时会被优先考虑,能比较顺利地进入对应学区的学校。比如,某家庭的孩子户口落在河西区的一套房产上,且该家庭实际居住在这套房子里,那么孩子就可以按照学区划分进入该房产对应的小学就读。

不过,实际情况较为多样。如果只有户口但没有房产,也就是所谓的“空挂户”,这种情况相对复杂。部分区域对于“空挂户”的入学安排可能会有所不同,有的可能会将孩子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而不是直接按照户口所在学区入学。

如果只有房子但户口不在当地,也就是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这种情况也有相应的政策。一般来说,孩子可以凭借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入学,但入学顺序可能会排在“房户一致”的孩子之后。如果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充足,孩子可以正常入学;若学位紧张,则可能会被调剂到周边其他学校。

此外,对于一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既没有天津户口也没有房产,他们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父母在天津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就业等证明材料,通过申请积分入学等方式,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总之,天津孩子上学的政策综合考虑了户口和房产等多方面因素,以保障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孩子的受教育权利。

孩子上学是以户口为准还是以房子为准天津(0)

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