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后户口没地方落户有多种解决办法,如留在原处、迁回原籍、申请社区公共户等。
当北京离婚后户口没地方落户时,可参考以下几种方式。
留在原处:夫妻离婚后,女方户口不一定非要迁出,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手续相对简单,无需额外寻找落户地址,但可能在一些涉及户口使用的事务上与前夫产生不便。
迁回原籍: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做法。需要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持相关材料到娘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迁回原籍能回到熟悉的生活环境,方便与家人相互照应,但可能涉及到原籍地的落户政策限制,比如需要有房产或者符合当地的准入条件等。
申请社区公共户:如果离婚后确实没有其他落户地址,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如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单位无集体户口等。申请时要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无房证明等一系列材料。社区公共户可以解决暂时的落户问题,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权益,但在使用户口时可能会受到一定的管理限制。
此外,还可以考虑投靠其他亲属,比如成年子女等,但这也需要符合亲属投靠的相关政策和条件。总之,离婚后户口没地方落户不用过于担心,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