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手续包括签订合同、办理网签、申请过户、缴纳税费、领取新证等;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买卖双方有所不同,赠与、继承过户所需证件也有差异。

手续方面

首先是签订合同。无论是买卖、赠与还是继承,都需要有相应的合同或协议。若为房屋买卖,买卖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房屋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条款;若是赠与,赠与人与受赠人要签订赠与合同;继承则依据遗嘱或法定继承关系。

接着办理网签。在很多城市,房屋买卖需要进行网签。买卖双方需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系统进行签约,网签合同具有公示作用,能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然后申请过户。买卖双方或赠与双方、继承人等需共同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申请材料。

之后缴纳税费。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需要缴纳不同的税费。房屋买卖可能涉及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赠与过户可能涉及契税等;法定继承一般免征契税,但可能有公证费等其他费用。缴纳税费后会取得完税凭证。

最后领取新证。在完成上述步骤且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凭借相关凭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证件方面

对于卖方或赠与人,通常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已婚情况)等。若房屋存在共有权人,共有权人也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同意出售或赠与的证明。

买方或受赠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是外地人购房,可能还需要提供当地的社保或纳税证明等符合购房政策的材料。

对于继承过户,继承人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如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不同地区的房屋过户手续和所需证件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过户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个人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手续和证件(0)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