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可向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按照法院的流程参加诉讼,提供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女方入狱的情况下,男方起诉离婚有其特殊的程序。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男方要向自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然后是准备起诉材料。男方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明确自己的离婚诉求,例如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权的主张、财产分割的要求等。同时,要收集相关证据,如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虽然女方入狱本身可能被视为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一个因素,但为了增加胜诉几率,男方可以尽量提供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曾经的争吵记录、分居证明等。
接着是立案与受理。男方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并通知男方缴纳诉讼费用。
之后进入审理阶段。由于女方在监狱服刑,出庭参加诉讼存在一定的困难。法院通常会安排到女方服刑的监狱开庭审理案件。在庭审过程中,男方需要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女方也有权利进行答辩和举证。
最后是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如果男方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