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孩子离婚时彩礼的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形而定。若符合法定返还彩礼的条件,当事人可要求返还;若不符合,通常无需返还。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没有孩子且离婚时,符合上述法定情形之一,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例如,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由于各种原因并未共同生活,之后决定离婚,这种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若不符合法定返还彩礼的情形,比如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彩礼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通常彩礼无需返还。因为彩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赠与性质,当婚姻关系合法成立且双方共同生活后,彩礼的赠与目的已经实现。
在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客观,充分考虑彩礼的数额、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彩礼的给付情况、是否符合返还条件等。总之,没有孩子离婚时彩礼的处理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