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诉讼离婚开庭后多久能离婚没有固定时间。若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适用普通程序则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能否离婚取决于法院是否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且第一次起诉离婚若没有法定判离情形,法院大概率不会判离。
在离婚诉讼中,诉讼程序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首先是审理程序的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意味着如果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到最终判决,理论上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普通程序适用于案件较为复杂、争议较大的情况,在离婚案件中,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复杂、子女抚养权争议大等情况时会适用。
除了程序时间,能否离婚才是关键问题。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上述法定判离情形,且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可能,从而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相对较大。所以,一次诉讼离婚开庭后多久能离婚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