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起诉离婚期间不给抚养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抚养孩子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或在判决离婚时要求男方支付该期间的抚养费。
在起诉离婚期间,虽然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但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无疑会给抚养孩子的一方带来经济压力。
可以尝试与男方进行沟通协商。毕竟双方曾经有过感情,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心平气和地交流,说明孩子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开销,让男方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主动支付抚养费。这样既能解决问题,又能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如果协商不成,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在起诉离婚期间,孩子的生活开销不能等,先予执行可以及时保障孩子的生活所需。申请先予执行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等。
另外,即使没有申请先予执行,在法院判决离婚时,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起诉离婚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综合判定男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如果男方仍然拒不支付,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男方的财产等方式,确保抚养费得以支付。
总之,在男方起诉离婚期间不给抚养费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要积极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