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有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可协议变更;协商不成,有正当理由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
在离婚之后,若要变更子女抚养权,存在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这两种途径。
协议变更: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就变更子女抚养权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来实现。这种方式相对较为简便、快捷,能避免因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消耗,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双方平和的关系,为子女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成长环境。在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时,建议将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其法律效力。具体操作时,双方需明确协议内容,包括变更抚养权的原因、变更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确保协议条款清晰、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诉讼变更:当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时,若有一方认为另一方的抚养行为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者自己具备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在诉讼过程中,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例如,提供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行为的证据,或者证明自己具备更好的抚养条件,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