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付首付买的房子过户给儿子,有赠与、买卖、继承三种常见方式。继承是在公婆去世后发生,赠与和买卖可在公婆在世时进行,每种方式有不同的流程和条件。

首先说赠与过户。这是指公婆自愿将房屋无偿给予儿子。第一步,要签订赠与合同,此合同最好经过公证,因为公证后的赠与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第二步,需携带房产证、赠与合同公证书、双方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儿子需要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契税一般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此外,可能还涉及到一些登记费用等小额支出。

接着是买卖过户。这种方式就如同正常的房屋买卖交易。第一步,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第二步,儿子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以确保其具备购房条件。第三步,双方要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网签手续,这是为了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之后,儿子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项,完成资金监管。最后,缴纳相关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如果房屋符合缴纳条件)、个人所得税等,再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最后是继承过户。这是在公婆去世后才会发生的过户方式。如果公婆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该房屋由儿子继承,那么儿子可按照遗嘱进行继承。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享有继承权。在继承开始后,儿子需要办理继承公证,证明其合法的继承身份。然后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继承过户通常不需要缴纳契税,但可能会有一些公证费用等支出。总之,公婆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儿子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过户方式。

公婆付首付买的房子怎么过户给儿子(0)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