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续签日期的填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通常可以写原合同到期日的次日,也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日期填写,若涉及倒签合同则填写实际补签合同的日期。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续签日期的选择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较常见的是填写原合同到期日的次日。这是一种较为规范和自然的选择,能够保证合同权利义务的连续性。例如,一份租赁合同原合同期限是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续签时将续签日期写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这样在时间上无缝衔接,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时间维度上不会出现空白期,对于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认为需要将续签日期设定为其他时间,也是可行的。比如,双方可能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如业务调整、资金安排等,希望将续签合同的生效日期推迟或提前。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日期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起始时间,那么这个协商确定的日期就是有效的。
另外,还存在倒签合同的情况。倒签合同是指在合同实际履行之后才签订合同。此时,续签日期应填写实际补签合同的日期。虽然倒签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正常的合同签订流程,但在实践中也时有发生。不过,倒签合同可能会带来一些法律风险,如无法准确证明合同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可能存在对合同条款追溯适用的争议等。因此,在倒签合同时,双方应更加谨慎,明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和相关权利义务的追溯范围。
总之,合同续签日期的填写没有绝对的标准,关键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在遵循法律法规和双方真实意愿的基础上,选择一个合适的日期,并在合同中清晰明确地表述,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