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找不到仍可起诉对方。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和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债务人送达法律文书,若债务人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之后可根据判决结果申请强制执行。
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债务人找不到的情况,债权人依然有途径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要做的是准备好起诉所需的材料。这其中,起诉状是关键,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同时要明确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例如说明借款的金额、时间、约定的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
除了起诉状,证据材料也至关重要。证据可以是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材料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证据越充分,胜诉的可能性就越大。
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也不容忽视。一般来说,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若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当准备好材料并向法院提交起诉后,由于债务人找不到,法院通常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公告期一般为60日,经过公告期即视为送达。
在公告送达后,如果债务人不出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一旦获得了生效的判决书,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此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