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备案合同到期后,通常有续签、终止两种处理方式,具体要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意愿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同时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操作。
当用工备案合同到期时,可按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续签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有意向继续保持劳动关系,那么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到期前与劳动者进行沟通,明确续签的意向、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双方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劳动部门办理用工备案的变更手续,以确保新合同得到合法有效的备案。例如,某企业员工小李的合同到期,企业对小李的工作表现满意,小李也愿意继续留下工作,企业便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与小李协商续签事宜,双方就新合同的薪资、岗位等达成一致后签订新合同,并及时办理了备案变更。
终止合同:若双方中有一方不愿意续签合同,劳动合同则自然终止。若是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后,需要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则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比如,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公司就需要支付小张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无论是续签还是终止合同,都要依法依规进行操作,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