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出离婚的一方通常不会有财产损失。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则,与哪一方先提出离婚并无关联。
在我国的婚姻法律体系中,财产分割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原则,并不会因为一方先提出离婚就对其进行不利的财产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从法律层面来看,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先提出离婚只是表明一方有结束婚姻关系的意愿,这一行为本身并不会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并进行财产分割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是否存在过错行为等。
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里影响财产分割的是过错行为,而非提出离婚的先后顺序。
再比如,在一些情况下,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财产分配。如果女方对子女的抚养付出较多,或者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女方进行财产分割,但这同样与谁先提出离婚没有关系。
所以,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无需担心会因为先提出这一行为而遭受财产损失。在离婚过程中,关键是要依据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