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取保候审流程包括申请、审查、执行。首先由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然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最后执行取保候审。
申请阶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若父母无法履行职责,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也可作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例如,若未成年人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继续羁押,可在申请中说明病情及医院诊断证明等情况。
审查阶段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他们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未成年人的社会危险性,是否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等因素。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同意取保候审,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执行阶段
一旦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办案机关会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会对被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进行监督和考察。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未成年人遵守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保证金会予以退还。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