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案件尚未结案,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通常会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若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可变更强制措施。
一、解除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当取保候审到期时,若案件仍未办结,执行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会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这意味着被取保候审人不再受该强制措施的限制,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例如,张三因涉嫌一起经济犯罪被取保候审,十二个月到期后,案件还在调查中,但执行机关应立即解除对张三的取保候审措施。二、变更强制措施如果司法机关认为案件仍需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且被取保候审人存在可能妨碍诉讼等情形,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常见的变更措施有逮捕和监视居住。若有证据证明被取保候审人有新的犯罪行为,或者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可以决定对其予以逮捕。比如李四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恶劣,司法机关可能决定对其进行逮捕。而监视居住则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的被取保候审人。三、后续处理案件仍会按照法定程序继续推进。侦查机关会继续收集证据,完善案件材料;检察机关会根据侦查结果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则会根据检察机关的公诉和相关证据进行审判。在整个过程中,司法机关会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取保候审到期,案件的处理也不会停止,直至最终得出公正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