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数额巨大本身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但如果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刑事犯罪被判刑后,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减刑,一般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就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通常在服刑一段时间后才可以申请,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等。
首先要明确,单纯的欠款数额巨大是民事范畴的债务问题,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民事法律规定,主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民事途径解决,不会导致刑事判刑。然而,当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时,就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若因该罪或其他相关罪名被判刑后,关于减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对于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也有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此外,减刑还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所以,判刑后若想获得减刑,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