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延期,需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延期并换发新证。

一、申请时间食品经营者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若逾期提出申请,可能需要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该申请书需如实填写经营者的相关信息以及申请延续的具体内容。

2.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这是证明原许可的有效文件。

3. 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例如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声明,若经营条件有变化,需说明具体变化情况及采取的相应措施;此外,可能还需要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材料,以确保食品经营活动符合卫生要求。

三、申请流程1. 申请人登录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前往政务服务大厅,下载或领取《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2.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选择现场提交或通过网上提交的方式。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若材料存在问题,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

4.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以确保经营条件仍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要求。

5. 经审核,若申请符合规定条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换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不符合规定条件,会书面说明理由。

总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准备齐全材料并遵循相应的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延期手续,合法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延期(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