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不同意离婚时,若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法院大概率不会判决离婚;若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即便一方坚决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从而判决不准离婚。这也是基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给予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和修复关系的机会。
然而,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即使一方坚决不同意,法院也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因为法律规定的这些情形是明确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客观事实,法院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此外,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再次起诉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以及第一次诉讼后的表现等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增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