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合同内容要求包括具备一般条款、内容合法合规、权利义务明确、表述清晰准确、不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等。
书面合同通常应具备一些一般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当事人的信息明确能确保合同主体的确定性;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数量和质量则进一步明确了标的的具体特征和要求;价款或报酬是一方获得对方商品或服务应支付的代价;履行相关条款确定了合同如何履行;违约责任的约定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在一方违约时能明确责任承担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则为合同纠纷的解决提供了途径。
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合同内容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那么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贩卖毒品的合同,因其违反了刑法关于毒品犯罪的规定,自始无效。
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清晰界定,避免模糊不清导致纠纷。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是获得价款,义务是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买方的权利是获得货物,义务是支付价款,这些都应在合同中明确表述。
另外,合同表述要清晰准确。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语言,以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条款理解不一致。合同中的术语、概念等应当具有明确的含义,对于重要的条款可以进一步解释说明。
最后,合同内容不能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如果合同的履行会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该合同也可能面临效力问题。例如,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总之,书面合同内容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