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情节轻微取保候审后,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也可能被判处缓刑;在某些情况下,还有可能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而被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最终的判决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对于情节轻微的盗窃案,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有以下几种判决结果。一是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独立适用附加刑意味着不判处主刑,仅适用附加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情节轻微的盗窃案,若盗窃数额刚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其他情节不太严重的情况,有可能适用这一量刑幅度。
二是适用缓刑。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盗窃案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积极退赃退赔,有悔罪表现,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此外,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宣告无罪。例如,盗窃金额极小,且是初犯、偶犯,具有一些情有可原的情节,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从而不构成犯罪。总之,盗窃案情节轻微取保候审后的判决结果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