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二审判决后不服的,可通过申请再审、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等途径来尝试解决。

离婚纠纷中,当二审判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若当事人对该判决不服,有以下几种可行的途径。

申请再审: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以及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时,要提交再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详细说明再审的理由和依据。不过,再审申请并不必然会被法院受理,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法定再审条件的,才会裁定再审。

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或者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又或者当事人认为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会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会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旦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如果存在符合再审条件的情况,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在采取这些救济措施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进行操作,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离婚纠纷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