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孩子已成年,不存在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因为成年子女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无需父母进行监护和抚养。
在法律层面,抚养权主要是针对未成年子女而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而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当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孩子已经具备独立生活和自主决策的能力,父母不再对其负有抚养和监护的法定义务。
对于成年子女,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生活方式和居住地点,既可以选择与父亲共同生活,也可以选择与母亲共同生活,甚至可以独立生活。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无需就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或由法院进行判决。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孩子已经成年,但可能还在接受高等教育,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基于亲情和实际情况,可能会自愿为孩子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孩子完成学业或过渡到独立生活阶段。但这种经济支持并非法律强制要求的抚养义务。
此外,即使孩子成年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与父或者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教育、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只是这些权利和义务更多地体现在情感关怀和建议指导上,而非法律规定的抚养和监护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