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书,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常需先向法院提起诉讼,待取得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再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的协议。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并不具有直接的强制执行效力。
当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书时,首先要明确不能直接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强制执行需要有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如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所以,另一方需要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离婚协议的存在以及对方未履行协议的事实。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离婚协议书原件、双方的沟通记录、相关财产的证明等。
第二步,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且对方确实存在不履行协议的情况,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的义务。
第三步,若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总之,面对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书的情况,要通过合法的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