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一个月后已经取保候审2个多月,若要继续维持取保候审状态或处理相关事宜,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配合办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明确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辩护人通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等。
在提出申请时,要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书应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同时,要表明愿意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关于保证方式。取保候审有两种保证方式,即提供保证金和提供保证人。保证金的数额由办案机关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来确定。而保证人则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
然后,将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