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分割需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
在处理离婚债务分割问题时,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屋,此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协商如何偿还该债务,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与承担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以及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满足个人需要或为资助个人亲友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车辆所产生的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都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应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特殊情况的处理
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此外,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总之,离婚时债务的分割要依据债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